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
高職本科貫通人才培養項目招生章程
根據《“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等文件精神,加快培養適應福建省基層醫療機構需求的本科層次實用型全科醫學人才和醫療衛生技術人才,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與福建醫科大學聯辦高職本科貫通人才培養項目。為確保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結合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厩闆r
學校全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263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
辦學地址: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關口366號
第二條 招生專業和計劃
2021年學校與福建醫科大學聯辦高職本科貫通人才培養項目招生專業為:臨床醫學(全科醫學方向,“3+3”高職本科貫通培養)、醫學檢驗技術(“3+2”高職本科貫通培養)、醫學影像技術(“3+2”高職本科貫通培養)。招生批次、招生代碼、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三條 招生對象
符合《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閩招〔2020〕7號)報名條件的福建省內生源。
第四條 錄取原則
2021年高職本科貫通人才培養項目三個專業招生安排在福建省高職(???/span>)批次,均放在物理科目組投檔。高職(??疲┡O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模式。
第五條 專業教學培養使用語種
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六條 培養方式及學歷文憑
1.學生在高職(??疲╇A段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學籍管理,轉段本科后由福建醫科大學負責學籍管理。教育教學工作由兩校共同負責。
2.臨床醫學(全科醫學方向)專業學制為“3+3”年,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制為“3+2”年,學生在高職(??疲W習期間須參加福建醫科大學組織的中期轉段學業考核,學業考核標準以學校發布的公告為準。學業考核合格并完成高職階段學業且達到畢業標準的,可取得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三年制??飘厴I證書并進入福建醫科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本科階段達到畢業條件者可取得福建醫科大學頒發的??破瘘c本科二年制(或三年制)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標準者可獲得福建醫科大學頒發的醫學(臨床醫學專業)或理學(醫學檢驗技術專業、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士學位。中期轉段學業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在完成高職階段學業且達到畢業標準的,可取得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三年制??飘厴I證書。
第七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忌顖笾驹钢?,應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指導意見選擇符合體檢標準的專業報考。此外,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不予錄取。建議軀干及肢體殘疾考生謹慎報考。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身體復查,如果發現身體狀況與考生高考體檢不符、隱瞞身體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不能錄取,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條 收費標準
學校嚴格依照省物價局出臺的各項收費文件(閩價費〔2006〕154號、閩價費〔2018〕190號等)收費。前三年高職(??疲?/span>階段學費均為6600元/生·學年,本科階段臨床醫學(全科醫學方向)專業學費為6760元/生·學年,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為6240元/生·學年;住宿費到校后根據學生實際入住宿舍情況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第九條 轉專業規定
考生入學后,可根據《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暫行規定(修訂)》辦理轉專業。
第十條 監督和保證
1.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實施辦法和工作細則,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2.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3.學校招生工作在紀委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0591-22869969(紀委辦公室)。
第十一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在錄取結束后登錄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或福建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網站查詢。
第十二條 獎勵及資助政策
學校有完整的獎助體系,涵蓋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
郵 編:350101
學校網址:http://www.thezargothiansaga.com/
聯系電話:0591-22869955 22869956
第十四條 附則
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本章程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